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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南省测绘学会“2002~2006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豫测学〔2006〕03号
本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市测绘学会:
为了积极推进全省测绘学会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经我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开展河南省测绘学会“2002~200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的河南省测绘学会第七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期间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2002~200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进行。申报者应填写一份客观、准确、详细介绍学会工作成绩事迹材料的《申报表》,并附录入相应文字内容的磁盘。
二、申报材料应加该单位公章于2006年10月31号前报送到河南省测绘学会秘书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号,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941429
附件: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河南省测绘学会2002—2006年度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推动河南省测绘学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鼓励和表彰在2002~2006年度为学会建设和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特设列河南省测绘学会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工作者奖,并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河南省测绘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市测绘学会。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市测绘学会的专、兼职干部(必须是学会会员的学会工作负责人、联系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在发展科技事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在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中取得突出贡献。
2、能够贯彻党的科技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在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成绩显著。
3、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河南省测绘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积极地、经常地、开拓性地开展有关科技学术交流及其它学术活动。
4、能够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省学会在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以及科学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有关活动,并作出较大贡献。
5、按时积极缴纳会费,积极向学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本单位组织会员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积极开展科研及学术活动。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学会的各项活动,为筹备和组织学会活动,联系引荐专家学者、编辑出版学会期刊、论文集等工作作出明显成绩。
2、积极承办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为测绘科研、生产、教学解决关键问题,或在测绘科研、生产、教学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单位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
3、密切联系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关心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密切联系省学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
1、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以及市测绘学会,如认为符合学会工作先进集体条件,则可提交事迹材料,自行申报。申报学会工作先进工作者,则通过所在学会机构或单位推荐,并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每单位限报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2、省测绘学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汇总后,进行审查和事迹核实,提出初选评审意见。
3、召开河南省测绘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根据学会秘书处的初评意见,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终审评定。
四、奖励名额与表彰方式
河南省测绘学会先进集体的奖励名额为原则上不超过30名;河南省测绘学会先进工作者的奖励名额为原则上不超过50名。
河南省测绘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在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表彰方式为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先进工作者所在单位可以一次性发给先进工作者不超过1000元的物质奖励。
附件二:
河南省测绘学会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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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在括号内划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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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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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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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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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先进工作者
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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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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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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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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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职务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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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机构兼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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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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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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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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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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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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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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