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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省直有关测绘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05]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测绘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在总结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通知》(国办发[2005]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豫政办[2005]44号)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常抓不懈。 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5年起,每年结合《测绘法》宣传日,要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版图意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学校这一阵地,普及地图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形成依法正确使用中国地图和各类地方性地图的社会氛围。 三、各市测绘主管部门要在本年度开展一次地图市场集中检查,依法查处地图编制出版、经营、展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的重点是:社会影响广泛的网上地图;新闻媒体上登载和使用的地图、电子地图;中小学教学地图和辅助教材插图;书刊、广告宣传品用图和地球仪等地图产品。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杜绝“问题地图”的发生。 四、今后,每年12月20日前各市要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2005年11月至12月,省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今年各市开展的地图市场集中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做好接受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来我省进行工作检查的准备。 附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05]44号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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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8号河南省测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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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测绘局 主办 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