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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大事记

 

河南省测绘局关于开展2006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豫测〔2006〕83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测绘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颁布实施十三周年,修订实施四周年,也是启动测绘系统“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在这十三年中,《测绘法》为保障我省测绘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促进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全社会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意识,根据国家测绘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8月29日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促进成果广泛应用。

宣传的主要内容是: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测绘法》修订出台后第一部重要的配套行政法规,以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条例》,使政府相关部门、测绘生产单位、测绘成果保管和使用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测绘成果管理的各项制度,把握其内容,了解享有的各项权利,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为《条例》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宣传时间和方式

今年《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

(一)宣传日前后一段时间,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单位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

(二)积极争取当地新闻媒体的配合与支持。大张旗鼓,形式多样地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省测绘局网站将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及普法专版,同时组织新闻媒体介绍测绘法律法规及测绘知识,对各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进行集中报道,确保《测绘法》宣传日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字,在8月29日形成以宣传日活动为主题的宣传高潮。

(三)宣传日当天,要组织在城市的繁华地段设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彩旗,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等。

(四)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现场宣传测绘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的了解与认识。

(五)为使《条例》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取得实效。8月29日前省测绘局将组织召开《条例》座谈会。举办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参加的《条例》培训班。

(六)省测绘局已订购了国家测绘局统一制作的《测绘法》宣传画, 预计8月20日前发放到各市。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策划部署,确保方案、人员、经费的落实。

(二)要围绕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内容丰富、通俗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与《全省测绘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有关内容相结合,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市测绘主管部门要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并于9月20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河南省测绘局测绘管理处(电子邮箱:hnschjcgc@163.com)。

 

附件:2006年全省《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和口号》

 

                    二○○六年八月三日

附 件

 

2006年全省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和口号

 

一、《测绘法》宣传日主题

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促进成果广泛应用

二、《测绘法》宣传日口号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2、加强测绘工作,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3、测神州经纬,绘祖国蓝图

4、依法使用测绘成果,切实保障国家安全

5、依法汇交测绘成果,促进测绘成果共享

6、保密测绘成果人人有责、保障国家安全处处留心

7、测绘成果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

8、国家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实行统一审核与公布制度

9、建小康,测绘先行提供保障;创和谐,测绘成果服务社会

10、建设社会新农村,测绘工作要先行。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8号河南省测绘局 电子信箱:hngis@163.com
河南省测绘局 主办   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承办